版权家平台用户注册协议

欢迎使用版权家平台!

【审慎阅读】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相关条款内容,其中包括:

1、与您约定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2、与您约定法律适用和管辖的条款;

3、其他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的重要条款。

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平台客服咨询。

【特别提示】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使用版权家平台服务,要遵循《版权家平台用户注册协议》及版权家平台其他相关协议。如您在使用版权家平台服务过程中与其他用户或其他方发生争议的, 将依照您与其他用户或其他方达成的协议处理。

阅读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相关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第一条 总则

1、 版权家平台,是由北京版全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版全家”)负责运营,专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登记服务、版权存证服务、版权交易服务、版权监测服务、版权维权服务、版权价值评估服务、版权增值服务及国际版权服务等版权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版权家平台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 版权家平台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与北京版全家就版权家平台的注册和使用订立的在线协议。

3、版权家平台用户是指自愿接受本协议及版权家全部规则约束,依照平台相关程序经过注册成为平台的使用者,从而有资格享受平台所提供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4、本协议可由版权家平台根据需要进行更新,您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版权家平台的通知、公告、声明、规则、管理办法或其他规则内容属于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平台进行公示后即视为您已阅读并接受,对您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账号注册及管理

1、 用户资格

您注册版权家平台账号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该注册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或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 账户获得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正确、完整的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本协议即生效,您可获得版权家平台的账户并成为版权家平台用户。您成为版权家平台用户后,即受本协议的约束,当您在使用版权家平台的特殊服务和产品时,仍应同意和接受相关服务协议后方能使用。

3、 账户转让

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的信用信息,仅当由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版权家平台书面同意,并符合版权家平台规则规定的账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您方可进行账户的转让。否则,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您的账户名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均视为您进行的交易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自己承担。

4、 实名认证

法律并未赋予版权家平台强制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的权利,但为使您更好地使用版权家平台的各项服务,版权家平台建议您按照版权家平台的要求及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您因未进行实名认证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您自行承担,与版权家平台无涉。

5、 账户管理

您设置的用户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用户的管理规定,否则版权家平台有权收回或禁用您的账户。若您的账户因违反相关规定遭版权家平台禁用,您可以申请更改用户名,经版权家平台审核后恢复使用。

6、 账户信息

您应按版权家平台的要求填写注册信息、提交资料或其他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企业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电子邮件等),并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或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或资料。如因您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或未及时变更有关信息或资料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和损失,包括对版权家或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将由您自行承担。

7、 账户安全

您的账户由您自行设置并妥善保管,因黑客行为或您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因您主动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如您发现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版权家平台。您应对您账户项下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著作权授权、著作权购买等)负责。

第三条 用户承诺与保证

1、 您自愿申请成为版权家平台用户并遵守版权家平台的各项规则和机制。

2、 您使用版权家平台各项服务的,应遵守版权家平台的各项服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家平台用户注册协议》等。

3、 您确认已充分、完全、准确地认识和理解《版权家平台互联网版权授权交易风险提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提示书”)所述各项风险,并自愿承担上述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

4、 您确认已阅读并自愿遵守我国版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各项部门规章制度及版权家平台相关规则,并接受北京版全家关于版权家平台相关业务规则的修订,修订内容以在版权家平台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通知您。

5、 您保证对提供的内容负全部责任,不得在版权家平台上传或交易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否则版权家平台有权自行处理并不予以通知: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 您应保证对通过版权家平台进行版权授权、许可的一切作品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包括但不限于职务作品或合作作品),并向版权家平台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授权文本、证明等。因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第三方争议、索赔、赔偿、诉讼的,由您自行承担责任,与版权家平台无涉。因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第三方向交易平台索赔的,您应补偿版权家平台因此承担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诉讼费、代理费以及其他相关合理支出)。

7、 用户有权随时可向版权家平台申请将上传的作品删除,版权家平台也可自行判断决定删除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规定及版权家平台相关规则的作品。当第三方认为您进行著作权授权、许可的作品可能构成侵权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您同意版权家平台可以自行判断并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作品,除非您提交了具有充分证明效力的书面证据材料足以排除侵权的可能性,否则版权家平台不负有恢复上述删除内容的义务。

8、 您确保在版权家平台使用网络服务时不得违反以下规定,否则版权家平台有权要求您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上传并提供授权的作品、信息,暂停或终止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您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1)遵守中国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

(4)不得因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版权家平台的网络服务系统;

(5)不得利用版权家平台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不得利用版权家平台进行任何不利于交易平台的行为;

(7)不得利用版权家平台进行任何存在严重损害版权家平台、中国版权区块链联盟正常经营秩序、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9、 您确保将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及版权家平台规则行使通过版权家平台获得的一切权利,因您不当使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10、您保证在版权家平台参与版权交易及其他付费服务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11、您应确保用于付费的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您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12、您同意并授权版权家平台按照交易信息为您办理交易账户与其他交易账户之间的交易价款划转,代为办理涉税事宜等,同意按照版权家平台的相关规定交纳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保管费、其他服务费用等。

13、您同意并授权版权家平台及关联服务提供方或二者任何一方委托的第三方通过合法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机构等)了解、咨询、审查用户的个人市场交易风险的真实情况,并据此判断用户的风险状况。

14、您同意并授权版权家平台将您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在版权家平台和版权区块链联盟平台上进行展示。该项授权仅为版权家平台促进您的作品交易和维权之目的,不视为版权家平台参与了版权交易。

15、您承诺将妥善保管交易账号、交易密码及相关密保文件,若因泄密而造成的损失,您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版权家平台承诺及保证

1、 版权家平台承诺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并愿意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2、 版权家平台确保其已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保护您的账户信息、资料、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您负责的态度,版权家平台在此郑重提醒您,《风险提示书》所述各项风险客观上仍然存在。

3、 版权家平台承诺对您的账户信息、资料、交易活动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权力机构的要求,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的要求;

(4)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其它社会个体或公众的安全及秩序的需要,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5)为维护版权家平台的合法权益。

4、 为提升版权家平台的服务质量,版权家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为您提供相关的服务,此类合作可能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家平台用户数据与第三方用户数据的互通,在此情况下,您知晓并同意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版权家同等的保护您隐私的责任,则版权家有权将您的账户信息、资料、版权家活动等提供给该第三方,并与该第三方约定数据仅为双方合作的版权家平台服务之目的使用;并且,版权家对该等第三方使用数据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您信息的安全性。尽管对您的账户等信息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可以使您的技术信息等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第五条 免责条款

1、 您确认已充分、完全、准确地认识和理解《风险提示书》所述各项风险及其他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自愿承担上述风险而导致的损失,版权家平台不承担责任。

2、 鉴于版权家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互联网版权服务和公示的开放平台,并不参与用户之间的实际交易,平台上所累积或交易的文档、图片、视频、音频等内容文件,均来自用户,版权家平台不编辑或修改上传的文档、图片、视频、音频等内容文件。如因授权交易和版权公示行为,导致您与一名或多名其他用户发生争议,或与其他权利人发生争议,您应就上述争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索赔、要求或损害等进行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版权家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版权家平台所有链接网站皆为独立营运网站,版权家不能保证您所浏览的链接网站均为安全、合法、有效。您与各用户之间的互动与交易行为,与版权家平台无涉,版权家平台就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免除责任。

4、 鉴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您确认并同意版权家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互联网服务,而无需通知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 版权家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的版权家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造成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版权家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版权家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6、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版权家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版权家平台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版权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 本协议其他条款中涉及的免除责任的情形。

第六条 维权委托授权

1、 版权维权服务,是版权家平台提供给注册用户以保护其著作权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服务。

2、 当版权家通过平台现有的技术手段监测到对您作品的侵权行为,版权家将率先将监测到的侵权情况告知您。您有权在得知侵权事件后选择是否委托平台启动线上维权服务。若您选择不启动版权家平台提供的线上维权服务,则版权家平台此前为您的作品提供的版权存证和可以作为您自行维权时证明权属的佐证;若您选择授权委托版权家平台对侵害您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行为进行维权,则视为同意版权家平台的委托维权相关规则,并接受版权家平台就您作品的侵权行为进行的各种线上维权行为及其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版权家平台见证下与侵权人签订和解协议,使侵权人以付费使用方式合法使用作品)。

3、 版权家提供的线上维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发送侵权通知、代为处理侵权链接、代为保存证据、代为签订和解协议等维权处理方式。版权家平台有权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自行判断采取何种维权方式,有权将该委托授权转委托于律师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1、 版权家平台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等需要,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修改内容自通知行为发生之日起即生效,代替原有协议部分,您应当同意并确认,或随时关注并阅读最新协议或公告。

2、 如您不同意已生效的变更协议、事项的,您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版权家平台依据变更后协议、事项提供的版权家平台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版权家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及事项内容。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

1、 版权家平台有权根据自行考虑来决定终止对您的账号或服务之使用,终止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长时间未使用、违反本协议及版权家平台的其他规则等。

2、 终止服务后,版权家平台有权将您在版权家平台内的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版权家平台对于终止您的账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通知

您同意版权家平台以以下合理的方式发送的通知,均视为成功送达通知:

(一)公示的文案;

(二)网站及客户端推送的消息;

(三)根据您预留于版权家平台的联系方式发出的电子邮件、短信、函件等。

第十条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 用户因使用版权家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版权家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您与版权家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裁决确定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其他方追究其过错而支出的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费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定义

1、 本协议所称版权登记服务,指由权利人申请,通过版权家平台,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获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电子版)。

2、 本协议所称版权存证服务,指由权利人申请,通过版权家平台,将权利人提供的作品信息,经授时服务器由版权区块链联盟进行记录存证,并对权利人的版权交易服务进行存证的服务。

3、 电子数据保管函,是由公证处出具的函证,指由权利人委托版权家平台以版权家名义向公证处发起,将权利人上传的本地作品的样本或网络作品的原网址传送给公证处。由公证处对作品的样本或原发网页截图、MD5值等做电子数据保管存证。

4、 本协议所称版权交易服务,指版权家平台提供的,使用人购买权利人作品版权的中介和平台服务,包括交易撮合、款项代收代付、交易见证存证。

5、 本协议所称版权监测服务,指版权家平台提供的对于指定的作品或者作品集合在互联网网络上的发布、阅读、播放、转载、素材使用等情况的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服务。

6、 本协议所称版权维权服务,指版权家平台同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局、反侵权联盟、内容平台等合作或者委托,为权利人提供打击和制止版权侵权、索回损失、法律诉讼等服务。

7、 本协议所称版权价值评估服务,指由版权家平台提供的,对作品的版权价值进行评估的服务。

8、 本协议所称国际版权服务,指引入国外作品版权、国内作品版权出海、国外作品国内维权、国内作品海外维权等服务。

9、 本协议所称其他版权增值服务,指版权家平台通过拓展作品应用的行业、领域等,帮助用户增加作品版权价值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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